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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来森能源

 

公司介绍

公司关联股东的实际控制法人主体为富来森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正郁先生为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产业模块包括生物食品、炭产品、生物能源“三大产业”,形成了多元化产业经营模式,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外向型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已形成了“以生物食品产业为基础,以炭产业为核心,延伸发展超级电容电极炭材料、生物能源产业,并成功打造了一条以‘林业三剩物’为原料的高效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开发产业链”。

项目优势:
(1)公司的炭电联产项目已被国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规划项目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项目。
(2)炭电联产比单一活性炭生产的生产过程环境更友好,活性炭品质更高,提升了其获得率
(3)炭电联产当原材料上涨时会带动活性炭价格上涨,可以化解原料上涨的压力;同时,本项目利用林业三剩物,不存在季节性,且公司对原材料的控制力较强。
(4)传统生物质发电采用直燃法,发电效率(20%左右)较低;本项目将气化炉产生可燃气体通过内燃机发电,发电效率(30%以上)较高。国家环保部近年明确了生物能源利用的环保政策,鼓励生物燃气(沼气或生物质气化),限制生物质直接燃烧利用。
(5)富来森集团从事炭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已有十多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研发能力强,拥有全国木质炭行业中最为完备的实验室,不断在产品研究上下功夫,并在设备改进上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已形成了系统的炭电联产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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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质“炭电联产”项目就是利用高科技将林区“三剩物”再生并资源化,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前提下,为林区提供清洁电力、供暖供热,同时产生活性炭、烧烤炭、工业用炭。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力量,独立开展技术攻关并取得重大成果,形成系统的“炭电联产”知识产权体系,并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0余项。同时,公司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战略合作,建立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在设备自动化、热能再利用上展开广泛合作。 
       公司首个示范电厂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占地面积14.6公顷。目前,电厂建有10台500千瓦发电机、12台气化炉,4台活化炉(2016年一季度新增8台活化炉)装机容量达到5兆瓦,年产5000吨活性炭,年发电量达3000万度。2014年4月16日,该项目发电取得上网许可。

1、屈丰宏   电厂总经理  
男,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曾在伊敏煤电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安泰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华能呼伦贝尔分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阳光凯迪新能源有限公司双峰电厂任职,从最基础的技术员、化验员、锅炉专工做起,先后担任过电厂班长、值长、运行部长、副总经理兼项目负责人,拥有非常丰富电厂生产管理经验,现担任大兴安岭富来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塔河生物发电厂总经理。

2、胡福昌  研发中心主任  
男,高级工程师,1961年毕业于浙江林校林产工业化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浙江省林科院林产工业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曾任浙江省林科院林产工业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林学会林化学会活性炭专委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委会委员。在活性炭生产工艺设备的研发和活性炭的应用上拥有很高的造诣,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主要课题10多项。发表科技论文30余篇,科技译文50多篇。以独立或第一发明人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7项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0项,为第二发明人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首届国际发明新产品新设备展览会(广州)金奖1项,布鲁塞尔世界发明展览会铜奖1项。 

3、杨明勇  研发中心副主任  
男,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硕士学历。曾在博云新材担任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在工业窑炉、高温窑炉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设计制造经验。全面负责各类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及调试工作。

进入2010年以来,政府将“调结构”作为宏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大势所趋,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产业迎来发展新契机。由于看好中国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商机,大型能源集团,民营企业、国际资本、风险投资等诸多投资者争相发力,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乐观。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时间相对较晚,新能源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目前国内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缓慢,生物质发电多采用秸秆,运输半径小,季节性强,容易因原材料被囤积而造成价格哄抬,成本快速上涨;传统生物质发电原料完全燃烧,仅有唯一的电产品,由于电力价格相对固定,原料价格上涨无法通过售电分摊成本,当原料涨到470元/吨以上时将可能发生亏损。且生产技术和设备部分占新能源投资的比重较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成本高,相对于同类产品,其市场竞争能力弱。尽管如此,从能源的长远战略上讲,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势在必行,并且发展前景仍然十分广阔。

       标的公司大股东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正郁先生均需与信托公司签署回购协议,投资期结束时,按照信托持有期每年不低于投资成本的115%回购信托计划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信托计划对标的的投资可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后退出,也可通过转板或者国内并购退出。同时,标的公司的海外上市安排也为该项投资的退出提供新的退出路径。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竹科技(股票代码TANH)1643万股,持股比例78.2%,目前这部分股票的市值8215万美元,2015年中,该项持股市值高达5.58亿美元;中竹科技2015年全年预计净利润超过1000万美元。王正郁先生控股的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除了下辖几大板块业务外,在浙江丽水拥有近1000亩的工业用地,其中部分用地位于丽水市中心,拆迁补偿预期较高。

1、政策风险
生物质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有关项目的审核批准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问题;国家现为了鼓励生物质能发展而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随着该行业的成熟,这类优惠政策有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继而影响企业收入。
2、市场竞争风险
国家现对生物质发电系采用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即公司生产多少国家就收多少,且富来森现生产的是生物质炭,现市场中市场生物质炭的企业寥寥无几,因此销售较好;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从事生物质炭电联产的企业会增加,将加大市场竞争。
3、技术风险
生物质炭电联产需要复杂的供应系统,在技术层面上是很高的门槛,公司现已开发出一套正常运营的系统,但仍会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设备,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上均需不断改进。
4、运营风险
大兴安岭富来森作为首家从事生物质炭电联产的企业,生产技术与运营模式等没有同行业对手可供参考,都需要富来森自行摸索,需耗费较大的成本和精力不断改进。

1、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3楼301室。
睿洋科技是深交所上市公司聚光科技的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24.97%,聚光科技现市值为118亿元。
睿洋科技是由睿洋集团和浙江大学专家团队合作成立的高科技企业,专注于能源管理和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和高效的能源使用方案。公司现有工业窑炉节能解决方案、机泵节能解决方案、中央空调节能解决方案、大空间气流引导解决方案、企业能源管理与决策系统、建筑能源管理与决策系统及能源信息化应用所需的相关测量仪表和分析设备等。
睿洋科技2012年9月份入股至今,一直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国民信托·双子星新三板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该信托计划于2016年1月份进场,当时给予富来森能源估值4.48亿元,增资后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公司始创于2009年,是专业从事生物质“炭电联产”项目的新能源、高科技环保企业,是我国第一个并入国家电网的生物质“炭电联产”发电厂,该项目已被国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规划项目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项目”, 项目发电已取得上网许可。也是国内林业生物质气化发电领域的先行者。注册资本为9089.8万元,拥有员工200多人。


生物质炭电联产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特点是在发电的同时产生炭。其产业主体为大兴安岭富来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在杭州,分别在黑龙江省、广西、俄罗斯等地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厂及设立研发基地。富来森是当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生物质气化发电企业,拥有炭化、气化、除焦一体化气化炉技术,具体是将竹材、林业“三剩物”等生物质原料送入气化炉,有限量地供应氧气,通过内燃机或热气轮机带动发电机组发电,同时产出活性炭。并在炉内去除可燃气体中的焦油,有效地解决了气化发电产业中焦油的污染问题。该技术使生物质得到了高效综合利用。该产业核发技术为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生物质“炭电联产”项目就是利用高科技将林区“三剩物”再生并资源化,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前提下,为林区提供清洁电力、供暖供热,同时产生活性炭、烧烤炭、工业用炭。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力量,独立开展技术攻关并取得重大成果,形成系统的“炭电联产”知识产权体系,并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0余项。同时,公司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战略合作,建立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在设备自动化、热能再利用上展开广泛合作。


公司首个示范电厂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占地面积14.6公顷。目前已经部分投产,建设产能5MW,目前电厂装机容量为3MW,2014年4月16日,该项目发电取得上网许可。


经过多年发展,基于循环经济、分布式能源的特点,公司生物质“炭电联产”项目已具备多点复制、全球布局的产业化特征。根据公司最新研发进展,新一代自主设计生产的炭电联产设备单项目投入金额已能降低至8000万元,目前该项技术仍在进一步调试中,按照10MW的投入,营业收入为1.2-1.6亿元,年净利润3000万元以上,投资回收期为5年以内。今后公司将以国内设立生产基地为基础,向全球主要林区推广布局。公司目标是通过未来5-10年努力,形成林业新能源产业核心,打造全球“炭电联产”的龙头企业和规模最大的炭供应商。


公司产品:

1、清洁电力

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

     其方式主要是采用了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以木屑、竹屑、菌菇棒等作为主要燃料,其他生物质废弃物作为辅助燃料。

     此外,利用生物质燃料发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极少,完全符合国家清洁能源的排放标准。

2、炭产品

①净水用活性炭

技术工艺:本产品选用优质木屑为原料,采用水蒸汽活化法精制而成的粉状活性炭。

功能特性:产品具有发达的孔隙结构,能高效吸附液相中的有机化合物或无机化合物,具有吸附能力强、过滤速度快等优点。

适应用途:适用于饮用水、酒类、饮料类用水的深度净化、提纯,也可以用于工业废水、污水、池水净化的循环使用等。

②糖脱色专用活性炭

技术工艺:选用优质木屑为原料,采用化学活化法精制而成的粉状活性炭。

功能特性:产品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结构,过渡孔和微孔分布合理,吸附容量大、吸附率快等优点。

适应用途:广泛用于吸附蔗糖浆、甜菜糖浆、果糖浆、木糖浆等糖液中色素和杂质,是各类糖浆原料以及制品除味、脱色、精制的优质吸附剂。

③净水用活性炭

技术工艺:本产品选用优质果壳或椰子壳为原料,采用水蒸气法精制而成。

功能特性:具有比表面积大、强度高、粒度均匀、孔隙节构发达、吸附性能强选择吸附性好,可多次再生,反复使用等特点。

适应用途:广泛应用于饮用水及工业给水的深度净化、脱色、脱氯、除味、杀菌,食品工业用水的净化以及电子工业中超纯水的制取等。


2016-2020年发展规划

规划于2017年-2020年间,在国内再新建18个10MW,即年产10000万活性炭、6000万千瓦时电的炭电联产项目,其中国内北方区域3个、南方区域14个。同期俄罗斯将再建1个两千吨炭的炭电联产项目。

项目建设计划:

2017年,新建3个项目,其中南区2个,北区1个;

2018年,新建3个项目,其中南区3个,俄罗斯1个;

2019年,新建6个项目,其中南区5个,北区1个;

2020年,新建6个项目,其中南区5个,北区1个。

达产后,2021年实现年发电量11亿度 ,年产活性炭18万吨。从2016年开始,公司计划向下游收购活性炭贸易商,提高炭板块的利润率。